2025-02-13
近日,安大略省高级法院推翻了对一名被保险人的事故赔偿理赔申请的拒绝,裁定仅仅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事故就足以满足通知要求。该被保险人在2019年2月13日遭遇车祸,第二天即向其保险公司Intact Insurance报告事故。然而,他直到17个月后才申请事故赔偿,并解释说他在与一位法务助理交谈时(2020年末)才了解到自己有权获得此类福利。
Intact Insurance拒绝了该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理由是他未在《强制事故福利计划》(SABS)规定的七天内提交申请。被保险人向许可证上诉法庭 (LAT) 寻求裁决,但其要求被驳回。LAT认定他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他打算申请事故福利,并认为他的解释——他对事故福利的了解不足——不可信。
尽管被保险人试图重新考虑该决定,但LAT维持了原判。然而,最终安大略省高级法院推翻了 LAT 的裁决,裁定仅仅通知事故发生就足以满足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