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8
加拿大联邦法院近日裁定一项新冠疫情期间的福利资格决定,该决定涉及加拿大税务局 (CRA) 未接受申请人的纳税申报表作为其收入依据。
在案件《Vatankhah v. Canada (Attorney General),2025 FC 235》中,申请人马苏德·瓦坦卡和他的妻子经营一家咖啡店。由于2019年新冠疫情封控措施影响营业,他们申请并获得了加拿大紧急应急救济金 (CERB) 六个周期。后来,CRA官員判定瓦坦卡未符合CERB资格。
瓦坦卡的会计师核实了他的2019年收入为6745加元,并提交了相应的修正纳税申报表。然而,CRA接受了这份修正申报用于税务目的,但拒绝将其作为确定CERB资格的依据,理由是缺少发票和收据。
法官认为CRA的处理前后矛盾,未提供充足理由解释为何同一份文件在税务方面被认可,而在CERB申请中则被拒绝。 他指出:
“CRA接受了修正纳税申报表用于税务目的,但同时拒绝使用这些文件作为确定CERB资格的依据,而没有说明原因。这种前后矛盾损害了《加拿大紧急应急救济法案》的救助目的。”
法官认为CRA未充分解释其处理方式并考虑法律背景,违背了合理性标准,因此推翻了原来的决定,并将案件提交给另一位CRA官員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