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高提亚:长期租客拒驱逐

2025-01-09

诺斯高提亚最高法院:房东无需“亲情”理由即可驱逐长期租客

近期,诺斯高提亚最高法院支持小额索赔庭的判决,驳回了房东试图终止长期租约的请求。该案件强调了《住宅租赁法》保护租户免受任意或未经正当理由驱逐的规定。

这位居住超过17年,从未违反租约条款的租户成功抵御了房东的驱逐行动。房东声称需要收回公寓给家庭成员使用,并以财务困境和地理 proximity 为由进行辩解。 然而,法院指出,房东提供的证据无法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真诚”需求标准。

最高法院解释道,《住宅租赁法》要求房东在终止租约时,不仅需表明意图将公寓用于家庭居住,更必须证明存在不可替代的、真实的需要。房东声称受租赁收入限制和希望将家庭成员安置靠近其他亲属,但未能提供详细证据支持这些说法,也没有说明为何无法选择同栋建筑的其他合适的住宿方案。

该判决再次表明,《住宅租赁法》旨在保护租户免受不合理的驱逐行动,房东在终止租约时需要提供充分且真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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