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8
加拿大宪法被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即第I部包含一般原则适用于整个加拿大的规定。第二部分是进一步分为了25个章节。其中,在第VIII章中,存在着加拿大宪法中最有影响的部分——“权利和自由宪章”。这一章确立了保障所有加拿大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权利和自由宪章,也称为1982年宪法法案的第VI部,是包含某些基本人权与自由规定的宪法声明。它确认了一些固有的人性价值,包括言论、宗教、集会等自由。
该宪章由枢密院大元帅于1985年4月17日签署生效。
权利和自由宪章是建立在一系列原则之上的,这些原则旨在限制政府权力并保护个人免受无理或过度干涉的侵害。其中一条原则确保了所有加拿大人都有权不受到不必要限制的决定的影响。
换句话说,第1节确立了,任何法律不能通过其“限制基本权利的理由不足”(第2(a)项)。也就是说,任何限制人权和自由的法律必须有正当的目的,并且不能不经理由地侵犯一个人的权利。加拿大法院一直指出,任何限制权利和自由的措施都必须“在没有必要性的前提下”达到目的。
一个常见的例子来说明这一原则是交通条例,如罚款以罚款的速度过快为例子。在这一场景中,可以考虑使用类似于电子监控摄像头的技术自动记录速度而不必让司机停下来并基于他们的驾驶习惯进行决定,这将可能导致更少的违规行为和对司机日常生活的影响更小。
**情况:多伦多的一名居民决定开他的汽车超过当地的交通规则规定的速度。他被一个警察抓住,并收到了过路费的通知,可能会导致罚款和可能的驾驶证扣分。
**分析:交通条例显然是为了减少因超速司机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风险。然而,在这种场景中,替代的措施考虑一下是否可以以更少的干扰促进同样的安全利益。
第1节的原则,即权利和自由宪章,为个人权益提供了一项至关重要的保障,在确保政府法律遵守限制这些基本权利的同时保证了公共安全。通过遵守这一原则,加拿大法院确信法律规定不存在侵犯基本人权,而未经正当理由的限制的情况。
总的来说,在权利和自由宪章之下,确保所有法律和条例具有合理性是至关重要的。这保证了决策由政府机构做出时不会超过适当的界限,从而营造出每个人都能在尊严和平静中生活和生活的环境。
确保每项法律和法规都有正当理由是保障基本人权的核心原则。这意味着法律规定必须有合理的根据才能限制这些权利和自由。通过遵守这一原则,加拿大法院确信法律规定不存在侵犯基本人权而不必进行正当理由的情况。
在第1节中确认,每个法律或条例都要有一个合理的基础,从而确保政府决策被限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促进一个每个人都可以在尊严和平静的生活环境中生活的环境。 | 条款 | 描述 | | --- | --- | | 第1节:关于权利和自由宪章的基本原则 | 确保所有法律都必须具有正当的理由,否则将限制基本权利。 | | 例如:交通条例的合理性 | 示例场景为驾驶速度规定罚款而非通过电子监控来自动记录速度进行处罚 | | 关键点 | 政府法律不得无理限制人权和自由;须有正当的目的;不能不合理地限制个人的权利 | | 性质 | 基本权利保障原则 | | 实施 | 由枢密院大元帅签署生效,确认某些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宪法声明 |
第1节的原则明确了政府法律应有正当的理由才能限制基本权利。这一基本原则确保了法律规定不会侵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并提供了一项重要的保障机制。
在加拿大宪法中,“权利和自由宪章”是第二部分的第VIII章,确认了一些固有的人性价值和自由。它被纳入到了1982年《宪法法案》的第VI部,即权利和自由宪章,以保护并促进公民的基本人权。
这一原则强调了政府在制定任何法律或条例之前必须考虑到合理的依据,从而确保其决策不会侵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通过遵守这个基本原则,加拿大法院确信法律的存在没有无理由限制这些基本权利的风险。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第1节的原则:交通法规中的罚款制度。这种做法虽然可能会增加司机的经济负担,但它可能比传统的监控方式更少地干扰司机的行为和日常生活。因此,在评估该规则时,考虑替代性的电子监控技术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以确保限制措施是必要的并且不会侵犯个人的权利。
第1节的原则提供了关键的一站保障,即所有法律都必须具有正当的理由才能影响基本权利。通过这种原则,加拿大法院确信法律规定不存在侵犯这些基本权利的情况,从而促进了公共安全和保护公民的基本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