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7
想象一下:莎拉是一位患有脑瘫的单身母亲,她依靠轮椅代步。她在公寓住下了五年,感觉很安全舒适。但当她最近要求对建筑物进行改造以使其更易于使用时——例如加宽门框和安装坡道——她的房东拒绝了。 他说这会“太贵”,并威胁如果她不搬走就将她赶出去。
莎拉感到束缚。她负担不起找到能满足她需求的新公寓,而失去家园对她来说将是灾难性的。 她的房东有权这样做吗? 幸运的是,加拿大的《权利和自由宪章》保护了她的行动权利。
第6条:在加拿大境内自由移动的权利
根据《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第6条,每个人都有在加拿大境内自由迁移的权利。这意味着你可以选择居住的地方,工作的地方,并能无障碍地进入公共场所。
但这不仅仅是关于身体活动。它还包含了对社会充分参与至关重要的行动权利。
对于像莎拉这样残疾的人来说,这意味着:
这对莎拉意味着什么?
在莎拉的情况下,她的房东拒绝让她公寓更易于使用并威胁驱逐她,这违反了她行动权利。 她有以下几种选择:
最关键的是: 《权利和自由宪章》保护每个人在加拿大境内自由移动并充分参与社会生活。 房东必须为残疾住户提供合理的住宿便利措施,而拒绝这样做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后果。
如果你像莎拉一样遇到因残疾而遭受房东歧视的情况,以下步骤可以帮助你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一步:记录所有证据。
第二步:尝试与房东协商解决问题。
第三步:寻求专业帮助。
第四步:向人权仲裁庭提交申诉。
第五步:参与公共倡导行动。
* * 与其他受歧视影响的人联结,共同呼吁政府加强保护残疾人的权利。
记住,你拥有被尊重、安全地生活和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不要放弃你的诉求,勇敢维护自己的行动权利!
内容 | 莎拉的情况 | 行动权利保护 | 她的选择 |
---|---|---|---|
居住权 | 房东拒绝改造公寓使其更易于使用。 | 每个人都有权住在安全且易于使用的家中,并要求房东提供合理的住宿便利措施。 | 与房东协商、寻求组织支持、向人权仲裁庭提交申诉。 |
交通权 | 未提及具体交通问题。 | 公共交通系统必须对残疾人开放,包括轮椅可用的设施和语音提示等。 | 无需针对交通权采取行动。 |
就业权 | 未提及工作情况。 | 雇主必须为残疾员工提供合理便利措施,例如改动工作场所或辅助设备。 | 无需针对就业权采取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