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1
本文回顾了1982至1983年间曼尼托巴省人权委员会处理的一些重要案件。
1. 马歇尔诉福特加里学校区案 (1982) 此案涉及一名员工在试用期被解雇的问题,法院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以及解雇决定必须基于可信的客观理由。
2. 勒格诉公主汽车及机械有限公司案 (1983) 该案件关注了一个员工因工作环境中的灰尘而患上哮喘的情况,此案例凸显了雇主应为员工健康安全负有责任的重要性。
3. 剪线厂有限公司诉麦克唐纳案 (1983) 此案探讨了性别歧视的问题,法院裁定公司不公平地将工作分配给男性,而排斥女性。
4. 霍弗诉南塞普拉斯乡村市政当局案 (1983) 该案件涉及政府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法院解释了人权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以及法律回溯性的问题。
5. 蒙克诉CDE控股有限公司案 (1983) 此案件关注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在雇佣过程中是否应该受到保护,法院裁定员工被解雇的原因与个人家庭情况有关。
6. 奥斯本诉英科公司案 (1983) 该案例强调了矿工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安全保障的重要性,法院判定公司对员工安全责任重大。
这些案件反映了当时加拿大曼尼托巴省社会中存在的争议点和人们对于平等、公正、安全的追求。 它们为后来的人权法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